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建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,供考生参考。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国家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。
关于自学考试网上预申请毕业工作的通知
一、研究生预科在线申请
1. 自学考试研究生预申请制度
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即可登录“福建省教育考试代理网”——“数字化服务大厅”——“自查”——“毕业前申请”,登录“福建省自学考试考试管理系统”个人管理平台――选择“研究生预申请”预毕业系统申请(具体操作参见“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预报毕业操作手册”)。
2.考生毕业前申请时间
考生毕业前申请时间与统一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步,上半场5月中下旬,下半场11月中下旬,预申请系统将于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关闭。详细信息请参见“福建省教育考试代理网”宣布。
二、预科生现场确认
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请预毕业,毕业生现场确认期间(统一考试成绩推迟公布3-5天空)前往各自城市、县(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可以在各自的主考机构自学)提交毕业材料(需提交材料详情见《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及毕业证书颁发实施细则》)进行现场确认。
福建省自学计算机网络等专业免试规定
1、任何拥有北大蓝鸟的人“信息系统工程师”认证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OSTA认证(国家职业资格4班级)候选人可以申请豁免080759计算机网络与应用(专家)主要的:计算机网络原理及应用、网络操作系统管理、网络安全与保护、网站设计与管理、网络综合布线等5培训班。
2、任何拥有北大蓝鸟的人“信息系统专家”认证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OSTA认证(国家职业资格3班级)候选人可以申请豁免080709计算机网络(独立本科部)主要的:数据结构、网络操作系统、计算机网络管理、通讯概论、JAVA语言编程(一)等待5培训班。
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学实施细则
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学,提高信息化和科学管理水平,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》、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条例》、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学规定》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这些规则。
第二条 目前的候选人(已在一门或多门课程中取得及格成绩)离开您最初申请考试的省份(区、城市)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需要办理跨省转账手续。2016跨省转学考试年初将实行电子化,利用信息技术,通过交换考试状态电子档案实施跨省转考的流程。
第三条 电子转账由考试中心处理(以下简称考试中心)指导、协调、监督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考试局)执行。通过省试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互转数据交换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转运平台”)交换转学考生的考试状态文件。
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,感谢大家的阅读。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自学知识,请关注学体网。